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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联社絮语:您有多少版权意识?
作者: 马晓霖 | 2008年03月11日 11:30 | 栏目: 我爱博联社(1065) 点击 | (114) 评论 | 本文地址: http://maxiaolin.blshe.com/post/3/173323
博联社絮语:您有多少版权意识?
博联社上线以来,已经陆续出现数起版权纠纷,有博友个人与个人之间的,也有博友个人与机构之间的,当然,还有博联社与其他机构之间的。迄今,大部分侵权纠纷已经得到解决和纠正,部分侵权现象仍在发生,但是,我们相信,更多的博友乃至机构仍然对版权和著作权相关法规缺乏了解,对权益受到侵犯乃至侵犯他人权益浑然不觉。
博联社作为中国最大的原创作品网络展示平台,每天汇集上千件文字、图片、书画等形态的作品,其中主要都是博友呕心沥血的原创,也有部分是博友从其他地方转载、推荐过来的内容。为了避免侵权或被侵权状况发生,确保博友、博联社和其他相关方面的切实利益,我们郑重就版权问题向各位博友做如下若干提示:
第一,凡是转载他人的作品,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作者。这样有三个好处:避免违法引起法律官司;减免因内容失实或不当而产生的连带责任;免去不劳而获剽窃他人劳动果实的嫌疑,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品牌。博联社曾经发生过博友未署名转载博友的文章,引起相当的不愉快,迄今仍有部分博友发表非原创作品而不标注出处或有意模糊著作权。凡是被博联社认定,或被人举报转载而有意不加注明的,其不良记录会被博联社记录在案,其博客行为的诚信度和内容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也将受到质疑。
第二,凡是自己原创的作品,请在显眼位置明确申明版权,比如在文章标题或末尾,甚至博客首页标注。一般不标注转载或原出处、原作者的,会被当然视为原创版权作品。部分博友由于粗心或其他原因,往往不区分原创还是转载,一旦某一篇被发现是他人之作,则自己的原创也难免借用之嫌,自己吃了大亏。“假作真时真亦假”,这句话对于转载、原创混杂的博友而言,尤其有警示意义。
第三,凡是希望通过博联社来推广、营销自己的原创作品,并通过博联社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博客,可以与博联社签署版权代理协议,并在博客首页明确标注。博联社将组织专业的包装营销队伍来推介、销售您的博客文章或图片,本着双赢的原则与您按一定比例分享由此而产生的收益。版权代理的最大好处是能为您节省自己寻找市场、推销作品的时间和精力,提高议价能力,同时也利用博联社的影响力和法律资源为您顺利维权。
第四,非博联社签约博友,在面临侵权时,博联社除了给予道义同情,难以通过法律方式进行维权。当然,签约作者如果不履行签约条款而自行就内容进行交易,一经发现,将被视为单方面解除代理协议,此后产生的一切纠纷与博联社无关,博联社也不会再次代理类似博友的作品版权。有关版权代理方面的任何问题可以登录“团体博客村”的“服务员”博客进行咨询。
第五,版权问题也关乎博联社对内容价值的判断和选择。原则上说,博联社不提倡、鼓励博友转载他人作品,因此,不会在头条、精粹、视点、曝光台、博联谈、博联影谭等人工处理的重点板块选用非博友原创文章,特殊情况除外。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,博联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重点处理签约作者的文章和独家、首先发表在博联社的内容。对于一稿多投、一博多发的作品,原则上不会重点采用,特殊约定除外。
第六,不公布本人清晰肖像、缺乏职业介绍的博友,虽然与版权无关,但是,由于缺乏基本的透明度,为了避免潜在的信息失实和侵权风险,博联社也不会重点采用和优先推荐这类博友的作品。博联社过去一直遵从这个原则,今后将更加严格地执行,请认同实名制的博友务必对照检查、完善一下自己的博客个人信息。
第七,欢迎博友,特别是版权代理签约博友,积极举报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,博联社将根据情况和自己是否承担义务,与作者商量对策,切实维护博友的切身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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